所以未來碰到類似形狀的話,如果一方面是有現有的旅行社最好,但是如果沒有的話,而且旅行社管理規則在地方創生適度修正、減少門檻的話,大家就團結起來,然後自己空一個旅行社出來,我覺得這樣子也比較切合交通部這邊對於必要責任的要求,等於是這幾家微小型企業,每一家可能都無法負全部的責任,但是在地透過地方創生團結起來的話,加在一起是負到一定程度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