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是整個社會企業生態的部分,因此第二點並不是只有經濟部該來關心社企如何發展,衛福部呢?勞動部呢?每一個部會都應該同步思考,在這一些不同領域的組織,他們該如何有更好的發展方式,因此讓這一些東西脫鉤之後,公司法修法之後就往下走了,也就是不要討論公司跟社會企業的關係,我覺得那個是大光譜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