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長久以來NPO推動資訊應用,其實極少找得到這樣優秀的人才,如果我選擇這一個模式,我就必須要付出代價,而付出的代價就是辭去我十四年的專任教職,因為國立大學教授並不能兼任,我想這是很清楚的選擇;但私校的話,兼任教授就沒問題,且新加坡國立大學也不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