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邏輯,為什麼我們做了這一件事已經很辛苦了,30%的稅前或者是稅後,如果章程訂了50%要做社會回饋之後,剩下7.5%元,然後股東再去分配,現在跟任何一個外面的企業,比如郭老大或者是誰,跟他們說你們每一個人少7.5元,他說你瘋掉了。我們在座的每一個人都是神經病,錢太多,沒有地方花嗎?為什麼要把錢卡成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