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今天簡報,我有滿多疑惑的部分,例如簡報認為只修第1條、第23條相對簡單,但是我們認為其實在法制的運作上,若只修第1條、第23條,其實是最困難的,因為這會涉及到整部公司法都會影響到。如果沒有配套的結果,是所有的公司都可說是社企,法律本身的標準就會破壞了,因此對我們而言,只修第1條、第23條是最且挑戰性跟困難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