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看全世界公司法的潮流,因全世界各地的蓬勃發展,在法律的解釋上其實是有其彈性,會追求利益極大化,而這一個極大化是一個綜合考量,而可以擴及到利害關係人的社會價值,還要賦予公司的章程,可以一併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