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報第5頁)目前我國社會企業概況,目前一百二十幾家,而解散了九家。為什麼這樣講?這個是很籠統的,並不代表一百二十七家就是社會企業,而是名稱上有社企。為什麼會有社企的名稱?也就是允許這樣的公司來設立?最主要是我們培養之前政府所謂的社企型發展方式,對於公司是社企,並不用名稱的方式來限制它,一方面我們法律也沒有說一定禁止不能用這樣的東西,所以我們在整個政策的便利性上,其實我們容許這樣子的公司來設立,因此目前為止就我們統計的資料是一百二十七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