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還有一題open government data的部分,卡在規費法,我也協調非常久,有一種是所謂的資訊公開,一種是所謂的開放資料,開放資料原則上是你走進去是屬於行政法的部分,基本上走歸類法,政府有義務讓你知道資訊是透明的,另外一塊data是非常值錢的東西,就像土地、建物,政府有一些資產,本來就可以讓民間用,那就是收錢嘛!所以open data是有價值的東西,如何讓民間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