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lyn原本是法官,在1991年至1998年期間,她先後擔任IBM臺灣區跟大中華區的法務長,之後自己開了一個事務所,而事務所專長是國際科技法律的部分。2013年11月6日被找進政府,負責的剛好是科技法規的部分,真的是洋洋灑灑非常地多。我本來想嘗試做一點功課,想把她在任期間做的事情羅列一下,但是我後來放棄了;因為如果都講的話,他們等一下就沒有得講了。包括你們知道的Uber、Airbnb,及科技專業人員在台簽證工作的問題,乃至於像公司法的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