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開放政府有一個國際的「開放政府夥伴關係」,這個是我們所謂「開放政府」的四個支柱,就是政府在做什麼要很透明地讓大家看到,看到之後大家要有能力提出意見,提了意見之後,政府答應、我們也答應哪一些有做到、哪一些沒有做到,要能夠當責,最後這一整套不能只讓少數人來用,必須讓所有人都來用,所以就是所謂的「透明」、「參與」、「課責」、「涵融」的四個支柱加在一起構成「開放政府」;但是他的目的是什麼?就是讓公部門能夠信任人民,而反過來人民也可以信任民主的正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