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提議在11月19日的時候成案,成案之後,因為議題涉及許多層面與不同的權責機關,在協調主協辦甚至雙主辦部分就花了許多時間,最後確定是以內政部為主辦單位,財政部為協辦單位。我們在12月的時候已初步跟提議者進行聯繫,那時一開始把問題想得滿複雜的,因為提議的事項涉及許多層面,當然對我們來講,其實今天這一個會議主要針對性平,我們初步上認為這一個案子提議的動機有涉及到性平,但其實訴求完全沒有涉及到這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