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是有一點模糊的地方。是不是可以透過創新的方式?現在他們的解釋是,他們有在研究親晤親簽的問題,其實用人臉辨識,說實在的,客戶接受度真的不高,我如果用紙本的方式,也就是約定在法律上是可以舉證的動作,所以這是不是有一點創新,是不是符合監理沙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