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可以討論法規命令,就是比較上層的,但是執行尤其是技術層次的,國發會是比較有用,兩個都很有用,我以前是國發會的委員,但院級的比較是適用於所有部會的政策,國發會比較適用於所有部會的技術或指導要點。就是這一些人(開網站),像你認識誰就找他,各位可以注意到我不在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