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我發現有委員會提滿大量的案子,我覺得這樣子會浪費大家的時間,有一些委員是因為時間不夠,我也會提醒下一屆,我覺得提案委員如果沒有辦法出席那一些會議,我覺得你提的案子其實成效非常非常糟糕,尤其至少像我們這一屆有一個主提案,後面是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