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想部會簡報的部分,是不是可以把這一些想法納入?可能寫的方向比較像我們有這一些問題,我們可能後續會怎麼做,也就是可能的方案寫在簡報裡面,這是我們之前去澎湖時,海管處就有在會前會釐清的問題,他們就有針對這一些問題研商一些初步的方案,他們在那一個會議時,就可以用下午的時間來測不同利害關係人針對這一個方案的想法,就可以讓協作會議不是只留在釐清事實,而是可以針對初步政策規劃有一些推進,這一些意見也可以給部會參考,所以可能簡報的部分也再麻煩各位未來會做的方案,不一定是寫了就一定要做,可能是更細研議如果真的要往這一些方向會怎麼做,可以在簡報裡面說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