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或者是也許有一些跨國工作者在簽約的時候是用本地的法律簽約,但是到那邊之後,同樣的合約文字在那邊是有不同的解釋,這樣子也會常常造成跨國工作的困難,但是你可以把這樣子合約的訊息用比較跨國通用的方式寫在區塊鏈的話,至少雇主沒有辦法否認簽的是某一張合約等等,當時看了非常多的應用層,是在共有的技術層上去做,就像當年「.com」的時候,每個人都架一個網站看看,這個部分並不是政府本身一定要做什麼,但是我覺得政府不能擋到大家的路,不擋大家的路的意思是,大家覺得每一次現有的法規好像不太夠用,很歡迎來沙盒這個平台,去提哪一個法規命令擋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