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的資料上面有寫「協調會協調」,如果有意見,什麼一千個人,那政府是幹什麼的?政府連誰是主辦機關都不能決定,變成大家都可以,在我來看是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把政府應該負的責任不能處理,比如三天內就必須檢核,對於政府反而有一些困難度,像這一些地方雖然要要求效率,但也要給(部會)一點時間。政府該決定的,對政府來講很簡單的事,只是部會協調,(應該要就要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