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看到兩個月的正式回應,幫大家放大一下,最重要的是:我們聽到這樣的訴求之後,不好意思,我們沒有接受你的建議,我們承諾還沒有修改、來不及修改,但是承諾去修訂人體試驗管理辦法。這一個辦法裡面我們希望增加一個附屬計畫的方式,名字是什麼不重要,但是最重要的概念是我們用這一個方式讓這一類型的人體試驗是可以跟民眾收必要的成本費用,等於是原本說誘因不足即醫生不能收費,但是在這一點部分放寬,然而卻也不是賺錢,所以只收必要的成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