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報第20頁)行政院在這個月15日也有一個函,也就是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中從106年1月1日起,同時公告在「眾開講」,上個禮拜四有辦說明會,明天下午還會再辦一場說明會;有兩個流程不一樣,因為目前法律是公告在各機關網站,目前是要同時在「眾開講」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