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過來講,有很多立委常年關注的,直到監察院寫報告,行政院才當一回事,有一種是一加一大於一的狀況,就是橫縱連橫的狀況會出現,所以我會覺得如果真的要講中長程的話,甚至主動調查的這一件事情,他可以真的像你參考更多這一種「調查報導公眾委製平台」,因為你們目前只能在錢、資源預算的用法上去進行新原則,但是其實監委調查權超過這個,包含人事用法、國家方向制定的方法、你有無正當程序、包含我就不要提個案了……等等的這一些東西,監委都還是可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