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其實跟本來風險管理規則是完全不一樣的邏輯,他聯徵的名義是空的,但是他說「我要違法」,但是並不是要做壞事, 而是「我覺得這個對社會有好處,要實現金融普惠」,也就是這一些年輕人也許需要借貸、做一些金融東西,他們是最需要的,因為以前沒有辦法做,讓本來不能接受金融服務的人變成可以接受金融服務,因此他說折回價值,金管會也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