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有一些朋友自己有停車位,他想要裝擋的東西,想要用APP付他錢,就降下來,等於是分食共享,如果一天24小時這樣做就變成停車場了,但是後來經過協調,如果平均一個月下來,每一天不到8小時,這樣就不需要變成停車場,不需要付停車場的稅等等,所以這兩百多個案子不一定是法規修正,很多是有修正就好了,這樣的好處是,大家可以知道連法規命令都可以協作,並不是一定要找有利人士去關說,只要改了之後對社會怎麼樣比較好、講清楚,讓大家公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