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到一個程度是叫做「粗略共識」,大家會覺得這一件事大概是往這個方向,而這樣的情況下,每一個相關(部會)就可以各自做該做的,但是這裡的重點就像我剛剛所講的,是共同價值的這一件事,因為你如果不先確認共同價值的話,你很可能往左邊跑、他往那邊跑,繩子一拉都不知道往哪裡去,這個共同確認才是我們要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