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回一次,這個是大家都很有經驗了,協辦到底是否算參採,我們尊重主辦機關的裁量,但是協辦機關很明顯提供資料的話,其實也不需要告訴主辦機關這個算不算參採,但是如果有相關的建議還是建議主辦機關,不過最後還是他說了算,但是這個沒有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