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最近一直在處理用福德協會,然後兩派吵了就說香油錢怎麼可以拿,然後就產生這樣的問題,但是民政單位就說未登記的寺廟並不是他們管的,人團的部分就會很可憐,只處理你們兩個的吵架,但是寺廟的問題還是永遠沒有辦法解決,因為大部分都是水利地,你要蓋起來又要合法的建築物,我們的民政局說成立協會就會合法了,但我們一直覺得那個是不合法的,因此我才會好奇……如果大家都沒有疑義的話,我們處理的都是不和諧、吵架的,如果你們大家都是和諧的話,我也沒有要你們成立協會來管理。今天募個2、30萬,然後把它蓋起來,然後大家講好,原則上是可以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