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我有聽懂。環保署目前做的「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其實非常簡單,就是不要讓每一個縣市造成其他縣市的負擔,像如果現在焚化爐的量能或者是技術已經很舊了或怎麼樣,是幫他更新,並沒有提到您剛剛所說比較類似公有化、部分公有化或者是共益性的概念,比較沒有放到這個方案裡,你剛剛的訴求是放到這個方案裡面或者是別的方案裡面,無論如何最終的結果,是希望末端不要反過頭來,讓這一些比較屬於公益性質的工作,受市場機制主導,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