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王理事長提到的17筆土地,其中11筆土地,基於林地林政一元化政策,已移交林務局接管。而其中2筆國有土地,原台中縣政府管理期間,曾出租作造林使用,移交本分署接管後,曾通知承租人辦理換約續租,但均逾期未辦理,以致租約已經中斷。如果使用人對於租約是否存在有疑義,可以請林務局洽本分署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