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見解其實有幾個很明確的重點,一個是個人資料誠然經過處理之後可以成為統計資料,但處理的過程本身也是對於個資的處理,而不能交給任何第三方,健保署要交給衛福部,在一定的資安確保的情況之下是可行的,因為畢竟衛福部的法定職責裡面,包含健保署的法定職責,但把交給法定職責裡面沒有這個的話,即使只是進行處理、不是進行利用,都是可行的,這是最高行政法院明確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