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用油但是不用路,這其實就包含了像民生或是工業用油等等,都不是使用道路車輛的用途,這部分不能向使用者徵收。因為今天汽燃費是費,為特定的用途,不像所謂的稅,徵收是不分用途,因此汽燃費隨油徵收就要區分對象,這個需要各個部會通力合作,包含身份辨識與用途區分等機制,這些需要耗費龐大的系統建置成本,我們也承認現在的徵收方式不一定是最好的,目前也已請研究單位運輸研究所繼續辦理汽燃費隨里程徵收可行性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