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好處是,立委也好、行政院也好,我們不能規管沒看過的東西,沒看過的東西如果去腦補一定是錯的,反過來講,如果整個社會,像外國有這個東西很好的經驗,到底有多少人去過外國,說不定只是他們買的一個廣告而已,說不定當地的人也不覺得這個是好主意,除非在臺灣小規模試過,不然社會也沒有辦法形成一個見解,因此在金融沙盒的這一段實驗期間,就是透過資料分享、做的事情公開揭露,讓大家知道這個到底是怎麼回事,當這個實驗結束的時候,大家就可以不管是立法者、行政院及社會一起聚在一起,透過一種共識形成的方式,一起看這個新版本的法律是不是好主意,如果是的話,我們就要修改,如果是法規層級,那預告六十天就修改了,如果是法律層級,這個實驗可以延長三年,這也是世界最長的,讓立法院有充分討論的機會,然後再納入新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