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因為當時Tim Berners-Lee在發明全球資訊網的時候,我們知道是拋棄掉專利權、著作權及所有智慧財產權,這個跟我們從小到大學到的東西是不一樣的。我們從小到大學到的東西,是說抄襲是不好的、盜版是有問題的,別人的創意不要剽竊,應該要尊重智慧財產權之類的,但是網際網路事實上是建立在一個幾乎是達爾文主義的,有誰主張他的專利權,那一個系統就慢慢沒有人用,而有人願意開放出來,即使開放品質比較差,像全球資訊網,大家還是願意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