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比像財政部主辦的稅收預算,有些朋友們認為有短估,或者民間所謂超徵,這個就是所謂典型的「溝通型」,我們是把事情對焦;像序號35,由內政部、通傳會和交通部共同主辦的「地震速報」案,這就是「解法型」,民眾帶著期待解決方法來。當然也有這兩種類型也有混合,因此無論是哪一種,都是藉由實作來逐步熟悉這一個程序,不管是議題最前期或者是議題後面,但是要踩剎車等等不同的情況,都有相對應的思維及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