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具體的建議是,如果以十六個人來講,健保署這邊建議提出的名單,也就是提八個,另外的八個是由其他人去找出來,我覺得這樣子多樣性比較夠、討論會比較完整,再提出來供大家參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