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部會聯絡人的反映我們都有一些節奏,像一個部會不會連續兩個月主辦會議,像如果在場所有部會超過一半的人覺得事情不適合討論,這一件事就不用協作方式討論,「十天」改成「十個工作天」 ,這些都是公務員告訴我們說做法造成公務員的負擔,因此我們調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