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現在這一個是試辦性質,也不是在林口這樣做了之後未來就一定怎麼樣,是以目前實際的需求,然後我們試試看在這個空間當中,看這樣的混居或是讓非營利私法人來租等等的做法,如果做出一個成績或者沒有做出一個成績,無論如何在實際適用之後,然後再看整個住宅出租辦法在試用的時候,類似建議書或者是guideline的方式來參考,是不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