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問的問題是,我們在做任期裡面的工作項目分配比例?像一開始也有提案,然後會遇到審議跟建議的事,因為我剛剛也有聽到其他部會的人會找我們一起諮詢。像我之前有另外一件事,我之前在台北市公民參與委員會裡面的資料開放小組擔任顧問。我在裡面做什麼事?大概就是做開放資料,但是我做一年多,一開始主要做的事是,柯P開放資料的自治條例——簡單來講是這樣子(笑)。也就是他要做一些事,要如何把這個平台、架構建起來。但後來我們又遇到一件事,我們這一群顧問到底我要不要by case討論警察局、消防局,也就是這一個資料要不要開放?我們後面遇到的是把模型建好之後,by case這樣子是不是我們這樣身份的人不做的事情?青年的事是不是我們的事?也就是我們到時候的一個工作上的分配比例,我想要請教我們的學長姐你們之前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