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經驗法則,單一部會的也不是沒有,像公務人員說請假不要請半天,希望一小時、一小時請,這個理論上是人事行政總處的事情,但是事關公務員的權益,所以其他部會都覺得:「好啊!我們也來加入。」就是一起倡議,過兩天就要再次送到考試院會,這個等於是行政院自己動員起來,跟考試院說我們要新的差勤原則,但這個是比較特殊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