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之前有很多家是服務員,他們有組成勞動合作社,好處是他的工作條件性質分配都自己決定,每一個工作的強度真的不一定一樣,但是至少不會有剝削的感覺,因為大部分的人聽到這一種給付跟你的勞基法不同時,最怕的是所有的僱用公司都改用這一套辦法,就儘量剝削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