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出現兩個問題:第一,當彈性工時原則的這一件事,如果在新的中高齡就業專法沒有,我們就無法彈性使用工時的部分;第二,當初有一派人並沒有反對,他反對的原因是因為認為用了六十歲以上,甚至有很多退休的中高階主管,但是因為你用時薪聘用,你只能用140元的時薪聘任,他們覺得是低薪高就,變相鼓勵雇主用低薪的方式去聘用高階的人才,這個是另外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