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除了署方交代下去給各警察專案之外,每一個地方政府還有地方自治事項去要求警察協助,我這邊看到署方的原則是予以尊重,但是署方可能不知道壓了多少行政協助給地方的警察們,這個部分署方應該要原則上去控管,並不是隨便你、尊重你,因此隨便你怎麼樣,我們地方的警察,其實有時不見得中央的署可以知道地方的人力是否可以支應地方首長及議會要求的自治事項,這一些部分,署必要的時候,還是可以跳出來為地方的警察們扛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