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我覺得這一些創新的東西,一碰到審計的單位,之後會浪費非常高的行政成本,去做溝通,要跟舊有模式的區隔,在於投入的成本與其效益。但是我覺得很多社會效益很難再出奇,一開始投入的時候就能夠清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