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滋事體大,如果我們不打算朝修法,演練也可想用強制參與的方式,因為前述idea前面有加「強制」二字,所有管制性政策都要透過法律的規範與授權才可以要求民眾(業者)遵循,並不是說行政部門要這樣做就這樣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