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澄清一下,有關於《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有規範教保服務人員每一年參加專家知能研習十八小時,這個是屬於個人專業進修的部分,但是如果屬於雇主指派的部分,我們之前有一個函釋,雇主指派的部分算公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