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部分,我們不反對監視器作為佐證資料的運用,但是如果一旦變成可提供外界線上的同時,就會回歸到我剛剛所說的那一個部分,大家別忘了,監視器是沒有聲音的,在影像解讀的部分是非常可怕的,事情沒有辦法確認的狀況之下,就在網路FB、LINE,所有的資訊媒體都一直在流傳,當事人還有人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