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過來講,我也不覺得因為這樣的關係,報稅的時候就給不相干的業者去分析,我們如果一開始報的時候,我想很多人報稅的習慣跟填的方式有一些改變,如果沒有這一種改變的情況下,又讓它去利用,很多人會覺得資料是受託處理,為何要給別人處理?按照最高行政法院的講法不能給別人處理,而是給自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