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提到行政院89年2月15日的函文規定,警政署為了全面提升警察執法機能,鼓舞員警士氣,請准調高中央與地方的加班費及業務標準。另外提高超勤加班費的標準至1萬7,000元,是依行政院在89年函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