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看人力不足的部分,我們訪警工推看到的是,警察超勤加班費,上限是每人100個小時、1萬7,000元,跟你們說的一樣,他們也提到其他的行政獎勵是記嘉獎,但是對他們的工作沒有什麼用,所以造成每個人的身體上都掛了一大堆嘉獎,不知道能怎麼辦,這個可能是他們有提到的問題,可能當天協作會議時會被提到,請警政署想一下到時要如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