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到「新制辦理說明」的流程圖,這個是兩個不同的流程:一部分是彙整各部會的資料及提供初版會議資料,那個是經濟部還是在十天前做;前面是三十天前的那個是涉及地方政府議題時,這個就是你們相應局處,你們就可以把它找出來,然後試著確保他們在那個地方已經知道要討論什麼議題,或者是議題有那個方向的話,我們之前在行政院聯合辦公中心有碰到一個狀況,有人來了,在台北相應的部會也有來,反而是地方的相應局處沒有來,這個時候就會變成是部會的朋友們說這個按照什麼方案、法規這樣辦理就好了,但是業者或者是民眾就會說我們在地方就不是這樣,因為地方的人沒有來,所以討論只能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