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到異地保存的問題,異地保存其實不管是跟國際潮流或是文資法都有所扞格,國際在趨勢,布拉格憲章都是講整體保存強調在地化,因為任何一個古蹟跟歷史建物與定著力是有相當的歷史淵源,你把它通通拿走之後會變成商品式的,這在專業來講是不強調遷移。再者,於文資法的規定,我們也希望是原貌保存,因為有在地情感的關係,就是法規國際潮流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