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資法與建築有關的共有七個類別,具有古蹟、歷史建物、文化景觀、聚落建築體、紀念建築、史蹟六類,這六類中全臺灣目前有2,300處左右,基本上只要登錄到這六類,不管是縣市古蹟、歷史建築這一些類型,完全受文資法的保障,他的提案可能不在這2,300個案子裡面,因為都受文資法的保障,不管是調查、研究、保存、維護,文資法都有一套制度,甚至損壞都有追究的制度。